本公司为商用物业发展商、业主及营运商,专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二线城市的副城市中心开发商业综合体。本公司的业务包括三大范畴:(i) 物业销售;(ii) 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及(iii)酒店营运。于未来,我们将通过与中国当地政府部门订立合作协议,扩展至中国不同城镇及县市的土地发展业务及其他与城镇化相关的业务及服务。
我们的业务模式为出售若干物业以即时收回支持业务、营运及扩充计划的资金,并策略性地保留其他物业作为稳定的经常性租金收入及长期资本增值。我们相信此业务模式让我们得以分散收入来源及回报时期。展望将来,尽管我们预期于未来出售较于往绩记录期为多的商用物业,惟我们将继续沿用此业务模式
。